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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时间:2018-01-22        大    中    小      来源:

序号 事项名称 处罚种类 实施主体 处罚对象 设定依据 备注
1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63条  
2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64条  
3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65条  
4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66条  
5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处罚 警告;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68条  
6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要求违法经营的处罚 罚款;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69条  
7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70条  
8 对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 年第7号)第49条  
9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经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72条  
10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经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第52条  
11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的;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不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和报送统计资料的;违反《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 年第7号)其他有关规定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经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  第52条  
12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的;未在经营场所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的;未按照要求聘用教学人员的;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的;未按规定报送《培训记录》和有关统计资料的;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未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的;违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 其他有关规定的处罚 限期整改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 第55条  
13 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的;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教学过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未按照规定参加驾驶新知识、新技能再教育的;违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 其他有关规定的处罚 限期整改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 第56条  
14 对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交通运输部令第8号)第84条  
15 对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警告;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88条  
16 对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89条  
17 对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处罚 罚款;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90条  
18 对客运站经营者有擅自改变客运站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的;不公布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96条  
19 对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63条  
20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处罚 罚款;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吊销其相应经营范围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67条  
21 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59条  
22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65条  
23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二)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三)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四)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五)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结业证书》的处罚 吊销经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第54条  
24 对(一)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三)超越许可的事项,非法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第38条  
25 对非法转让、出租、伪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第39条  
26 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携带《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第40条  
27 对(一)不按批准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站点、班次运输的;(二)在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三)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处罚 罚款;吊销经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第41条  
28 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66条  
29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67条  
30 对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第48条  
31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37条  
32 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38条  
33 对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1号)(国务院令2011年第591号)第85条  
34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67条  
35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71条  
36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74条  
37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吊销经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75条  
38 对转让或者出租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营运标志牌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63条  
39 对(一)客运站经营者未公平、合理地安排发车时间的;(二)客运站经营者未按月结算票款的;(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送修车辆的;(四)旅游客运经营者和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按规定携带包车合同的;(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如实填写培训记录的;(六)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未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和有关情况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64条  
40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65条  
41 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货物配载、仓储理货和信息服务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66条  
42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发生较大以上行车安全事故并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处罚 吊销车辆营运证及从业资格证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67条  
43 对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履行义务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68条  
44 对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二)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三)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69条  
45 对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证违章记录栏内六个月内超载记录累计三次的处罚 吊销从业资格证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70条  
46 对(一)班线客运经营者擅自暂停、终止班线运输或者转让经营许可的;(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营运车辆的检测项目缺检、漏检的;(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未经核定的教学场地或者利用非教练车辆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培训点或者将学员转入其他培训机构牟取利益的;(五)汽车租赁经营者使用非自有车辆或者未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用于租赁的;(六)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终端设备、未实时监控或者未与道路运输监控平台实时连通的;(七)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八)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经安全例检或者经安全例检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九)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或者与所驾车型不符的从业人员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 罚款;暂扣道路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71条  
47 对(一)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二)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的;(三)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处罚 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吊销相应经营范围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87条  
48 对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吊销相应经营范围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91条  
49 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94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71条  
50 对(一)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二)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三)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的;(四)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95条  
51 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65条  
52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吊销相应经营范围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66条  
53 对(一)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的;(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货运站经营的;(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70条  
54 对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72条  
55 对货运站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73条  
56 对(一)没有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的;(二)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行驶记录仪的;(三)大型物件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标明运输标志的;(四)发生公共突发性事件,不接受当地政府统一调度安排的;(五)因配载造成超限、超载的;(六)运输没有限运证明物资的;(七)未查验禁运、限运物资证明,配载禁运、限运物资的处罚 限期整改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74条  
57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60条  
58 对(一)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二)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处罚 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吊销相应经营范围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61条  
59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以及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的处罚, 停业整顿;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第66条  
60 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第68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61 对(一)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的; (二)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三)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36条  
62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处罚 吊销从业资格证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第50条  
63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 第52条  
64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 第53条  
65 对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经营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第39条  
66 对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者擅自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第40条  
67 对转让、出租公共汽(电)车经营权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第41条  
68 对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者或者从业人员未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车次和时间运营的;未按照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未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的;拒载乘客、甩站不停、滞站揽客、站外上下乘客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第42条  
69 城市公共客运:站点未按规定设置统一站牌,或车身不按规定设置线路标志的、使用不合规定票据的、扰乱正常公共客运管理管理秩序的、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从事营运活动的处罚 警告;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1995年7月20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0年11月26日根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25条  
70 城市公共客运:未经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营运活动的;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质检验或资质检验不合格仍进行营运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营运线路、变更班次、停运或撤销线路的;车况不合要求或已达报废标准仍从事营运的;合并、分立、歇业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未使用省统一制发的营运证和许可证或转让营运证和许可证的处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1995年7月20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0年11月26日根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26条  
71 城市公共客运:未按规定标准建设停车场的、侵占城市公共客运设施用地的、将城市公共客运设施挪作他用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1995年7月20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0年11月26日根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27条  
72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船舶,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承运人违反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的限制性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或者未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或者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处罚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86条  
73 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87条  
74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91条  
75 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处罚 罚款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6年第9号)第49条  
76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从业单位或个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六条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条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公路条例》 第六十条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部门规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交通部令第2号)第二十四条 
 
77 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从业单位或个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七条   
78 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从业单位或个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八条   
79 对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从业单位或个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九条   
80 对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从业单位或个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五十五条、第八十条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公路条例》 第五十八条
 
81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从业单位或个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十一条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  第五十六条 
 
82 对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从业单位或个人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九条  
83 对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从业单位或个人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一条  
84 对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从业单位或个人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五条  
85 对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从业单位或个人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七条  
86 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从业单位或个人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九条  
87 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从业单位或个人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七十条   
88 对造成公路污染或影响公路畅通的、对向公路或者利用公路排水设施排污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从业单位或个人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一条   
89 对船舶或浮动设施未按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或作业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6条、第65条  
90 对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船员不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的行为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6条、第65条  
91 对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等行为等行为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6条、第65条  
92 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等行为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64条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4条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04年交通部令第13号)第34条
 
93 对船员服务机构在船员用人单位未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向船员用人单位提供船员等行为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第26条、第2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13条、第79条
 
94 对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隐瞒登记事实,造成重复登记的、伪造、涂改船舶登记证书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第51条、第50条  
95 对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或者使用过期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第52条  
96 对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66条
【地方法规】《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4条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04年交通部令第13号)第30条
 
97 对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14条、第63条  
98 对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擅自进出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到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半潜的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68条  
99 对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81条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04年交通部令第13号)第36条、第81条
 
100 对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超载运输货物或者旅客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82条  
101 对在内河通航水域或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28条、第70条  
102 对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76条  
103 对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人员不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78条  
104 对船舶、浮动设施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83条                                              
105 对船舶、浮动设施发生水上交通事故,阻碍、妨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或者谎报、匿报、毁灭证据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84条  
106 对船舶、浮动设施造成内河交通事故的,除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77条  
107 对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的、未经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船舶进行残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货物残留物的接收作业,或者进行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的清洗作业,或者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的、未经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进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捞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第52条第3项
 
108 对擅自移动、损毁渡口安全设施或标志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2011年7月28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19条第3项、第36条  
109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第33条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2011年7月28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33条
 
110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第34条
111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未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第35条  
112 对以欺骗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路运输行政许可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第36条  
113 对出租、出借、倒卖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第37条  
114 对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未为其经营的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第39条  
115 对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和运价或者其变更信息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第40条  
116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要求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4年交通运输部第2号)第46条、第47条、第48条、第49条、第50条   
117 对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未按照要求配备相应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2014年交通运输部第3号)第34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  
118 对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自取得许可后,不再具备《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第42条  
119 对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自取得班轮航线经营许可之日起60日内未开航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第41条  
120 对侵占、破坏航道或航道设施的、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专用航标、未按主管部门意见设置必要的航标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545号)第13条、第21条、第22条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
 
121 对违反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港口岸线使用范围、功能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45条
【部门规章】《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2012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第4条
 
122 对船舶触碰航标不报告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国务院令第187号)第14条、第21条  
123 对项目法人应当办理设计审批、施工备案手续而未办理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港口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交通运输部令第5号)第58条  
124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或未通过审核而开工建设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39条  
125 对与航道有关的工程的建设单位未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40条  
126 对在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等建筑物,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航标等设施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41条  
127 对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的,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42条  
128 对在航道内依法划定的砂石禁采区采砂、无证采砂、未按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采砂等非法采砂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43条  
129 对造成航标损毁的处罚 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经营者 【部门规章】《内河航标管理办法》(1996年交通部令第2号)第45条、第51条